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10 10: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0       报名截止:2021-11-14
为了加强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逐步解决紧缺专业医技人才问题,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技人才4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技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参加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证书等。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其他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志愿在招录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如需要参加规培的,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或涉嫌违规、违纪等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院校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从医期间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9年、2020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2021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生诚信报考。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以下分别简称为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yu.gov.cn)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邮箱报名
(1)邮箱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2021年11月16日17∶00;
(2)考生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打包压缩,修改文件包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wsj4465593@126.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初审结果;
(4)通过邮箱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7∶00点之前,地点为宿豫区卫健局6楼617室(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京东客服中心东侧)。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邮箱报名所对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片3张(与报名表电子证件照一致)。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宿豫区卫生健康局6楼617室(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京东客服中心东侧)。咨询电话:0527-84465601;
(2)现场报名及材料提供
考生提前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打印带至现场;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 (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
(3)陈述申辩及时间
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豫区卫健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9∶00—17∶00;
(4)考试形式及开考比例
01-08、11-25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09-10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人数达不到的,以实际人数进行相应考试。
3.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复审)的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如直接参加面试的,缴纳面试费)费100元/人,缴费方式采取微信扫码缴费或现场缴费,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6∶00;
持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到宿豫区卫健局6楼617室领取《准考证》(即参加笔试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命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接收相关通知)。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如采取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一般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实施,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卫健局共同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需在体检前一天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执行,同时要符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简章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借用及人事档案转出等。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我区体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邗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扬州市邗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http://www.hj.gov.cn/wtxj/)、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j.gov.cn/rsj/),查询《2021年扬州市邗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应聘者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2021年扬州市邗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85136523@qq.com,联系电话:0514-87862260.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面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5日16: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本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5)“苏康码”、“行程码”截图(报名当日)。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24小时后,可通过自身报名时提供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15日18:00;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1月16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为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地点为:扬州市四望亭路434号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862260.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1年11月21日上午。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j.gov.cn/rsj/)、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http://www.hj.gov.cn/wtxj/)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笔试地点设在邗江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筹负责,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规定在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核后,报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招聘结果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81839.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4-82980779.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22600514-82129873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委派驻组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84465601/84465608.
2.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65736.